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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元市朝天区医疗健康集团总院 关于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1-07-16    阅读:6560次

一、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

(一)招聘对象

1.符合《广元市朝天区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条件》和本公告其他要求人员。

2.严格按照《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》执行。

(二)基本条件

1.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(2)热爱祖国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。

(3)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,且依据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体检合格。

(4)岗位条件:见附件1


(5)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,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。

(6)符合有关回避规定。

2.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报考:

(1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。

(2)曾被开除公职、被辞退的。

(3)曾违反《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》(川办发〔2002〕40号)第三十四条第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款规定被解聘的。

(4)涉嫌违法、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。

(5)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。

(6)在公务员、参公人员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(或公开招聘)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。

(7)按照《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》(川人发〔2006〕9号)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。

(8)不适宜报考该岗位的。

二、报名

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。

1.报名时间:2021年7月19日至20日(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7:00)。

2.报名地点:医院行政楼4楼人事科

报名电话:0839-6012217/13881210405

3.报名资料:考生在医院官网或现场填写《广元市朝天区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》,粘贴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,同时,携带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资格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,在职工作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报考同意书。

4.资格审查:由人事科负责,院纪委监督审查。

三、考试

时间:2021年7月22日(星期四)

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,考试总成绩=笔试总成绩×60%+面试总成绩×40%,其中笔试总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,否则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
四、成绩公布

考试考核成绩自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示。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,等额确定体检人员。

五、体检

由医院人事科组织,参照修订后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要求的项目和标准组织体检,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六、公示

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在医院官网进行录用前公示。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流程签订合同,办理录用手续。

七、待遇

本次招聘为编外招聘,一经录用,和医院同类人员同工同酬,享受同等待遇。

八、纪律和监督

本次招聘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招聘过程及结果公开透明,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。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,一经查实,取消其聘用资格,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监督电话:医院纪委:15883920572。

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医院人事科,联系人:蹇老师,0839-6012217/13881210405。

附件1:广元市朝天区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条件

附件2:广元市朝天区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

附件3:广元市朝天区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问诊表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广元市朝天区医疗健康集团总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7月16日


附件1:

附件2:广元市朝天区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

应聘岗位:           

姓名


身份

证号



















近期免冠

两寸彩照

户  籍

所在地


性别


民族


政治

面貌



学历

全日制普通高校


学位


成人高校



最高学历毕业院校


最高学历所学专业


参加工

作时间


健康

状况


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


联系

地址


固定电话


移动电话


E-mail


邮政编码


现工作单位


职称  职务


 

起止年月

所在学校或单位名称

学历/学位/专业

职称/职务

备  注

-





-





-





-





本人声明: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。如有不实,本人愿承担全部责任。

 

报考人签名:                    年  月  日

资格

审查

意见

 

 

 

 

审核人签字:

年  月  日

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






备注:本表请打印或工整填写;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,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。

 

附件3:

广元市朝天区医疗健康集团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问诊表

规范问诊流行病学史,实现筛查全覆盖

参照执行文件: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2.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

 

序号

内容

结果

1

普法告知:请您如实告知并确认以下流行病学史属实,如果因为隐瞒流行病学史而导致传染病传播风险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和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规定,可能涉嫌违法,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。

   已告知

 

未告知

2

健康码扫码:  image.png

红色码

黄色码

绿色码 

3

请问您或家人14天内是否到过新发病例地区,或有病例报告的社区,或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旅居史?

    是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否

4

请问您或家人14天内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(核酸检测阳性者)有接触史?

    是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否

5

请问您或家人14天内是否与有新发病例地区,或有病例报告的社区,或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有接触史?

是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否

6

请问您或家人14天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有新发病例地区,或有病例报告的社区,或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境外返回人员?

是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否

7

聚集性发病,请问14天内您或家人生活或工作地方(如家庭、办公室、学校班级等场所),是否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/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?

    是

(患者、陪护、来院办事)签名:        性别:         年龄:       职业:        

身份证号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体温: 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现住址:         县(区)         乡(镇)         村(社区)

医务人员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签署时间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注:1.住院(病区):患者问诊表随病历归档保存、陪护问诊表专卷保存。2.门(急)诊:患者及陪护问诊表纳入专卷保存。